2026职启新程——优秀院校推荐: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2026-04-03






职启新程——优秀院校推荐: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作为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于2018年在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下闪耀登场。其独特之处在于,是全国仅有的3所以物流命名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学校坐拥三个校区,分别为郑州校区、平原校区和新乡校区,占地面积达700余亩,现有在校生1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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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700余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任教师1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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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丰富多样,涵盖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信息工程技术、物流与电商、财会与金融、学前教育与艺术等专业群,设有物流管理、航空物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技术、学前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55个专业(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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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条件优越,建有实习实训室13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0余个,纸质藏书72.2余万册。学校还牵头成立了河南物流职业教育集团、河南财经职业教育集团,是河南省物流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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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秉持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闻名的办学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一带一路物流人才需求,以河南现代物流强省建设为契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育人质量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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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校师生在各类比赛中成绩斐然。教师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幼儿教育技能一等奖1项,省级一、二、三等奖30项;学生获得各种奖项200项,其中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团体赛)二等奖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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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正以昂扬之姿,在职业教育领域绽放光彩,为学子们铺就通向成功的康庄大道!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地址:

平原校区: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晋新)高速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郑州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

新乡校区:新乡市科隆大道114号。

第三条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大专,高中起点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河南物流职业学院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省教育厅审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河南省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73-2203098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工作政策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招生章程及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及录取等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招生对象

第八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九条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河南省对口招生。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条件

第十一条录取条件: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1)执行教育部颁发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2)参加省统一组织考试且成绩达到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4)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生入学后,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身体健康情况无法通过入学复查的,无法在校学习或有不诚信记录者,我校可予以退档。

(三)我校录取执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性照顾政策。

(四)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五)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教育厅的要求,以有关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接受考生查询。


第五章学费及其他

第十二条学费标准为:学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学费为3700/年·生,理工类专业学费为4200/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年·生。

住宿费标准为: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22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郑州校区:689人间400/年·生;平原校区:46人间800/年·生,810人间400/年·生;新乡校区:45人间800/年·生,6人间400/年·生。

第十三条资助政策。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偿还、代偿或减免。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第十四条已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日期入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请假未取得学校同意或者逾期未报到者,除去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从报到之日起15天(两周)内仍未报到的,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3-2203053/2203055

监督电话:0373-2203098

监督邮箱:hnwlzyxyjw@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wlxy.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hnwlxy.edu.cn/zsjyc


2025年-2026年对口批次招生计划及2025年录取分数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2026年计划

2025年计划

2025年录取分数线

金融与会计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管理会计)

110

60

202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

170

120

192

金融服务与管理

150

110

203

物流与电商学院

电子商务

110

100

338

供应链运营

110

-


航空物流管理

70

70

306

跨境电子商务

80

90

321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45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30

70

283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0

80

313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全媒体运

43

-


现代物流管理

165

250

308

现代物流管理(低空物流)

55

-


信息工程学院

大数据技术

100

100

321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0

100

33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90

100

348

软件技术

150

100

324

物联网应用技术

85

100

342

学前教育与艺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107

150

400

会展策划与管理

67

85

234

建筑室内设计

121

150

209

视觉传达设计

135

160

412

视觉传达设计(UI)

72

100

427

学前教育

152

200

138

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50

80

264

工业机器人技术

50

100

217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100

160

272

无人机应用技术

100

80

209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0

220

278

智能机器人技术

60

60

234

能网联汽车技术

60

35

268












       


                   学校官网                                                                                                                    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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